中廣新聞網更新日期:2011/01/19 13:05

公平會指出,帝璟建設公司因為在銷售「帝璟敦和」建案的「C戶平面參考配置圖」中,將「雨遮」位置標示為室內空間,公平會委員會議討論後,認為涉及廣告不實,今天依照違反公平法處以新台幣三十萬元罰鍰。如果被處分人不服,可以提出訴願。

公平會表示,房屋銷售廣告所描述的建物用途,是影響消費者是否購屋的因素之一,一般消費者如果根據這個建案的「C戶平面參考配置圖」,會認為被標示「雨遮」的位置,是可以做為室內空間使用,不過,根據台中市政府表示,將核准為「雨遮」的位置,標示成臥室室內空間使用之一部分,涉及違章建築,民眾購買後可能會被拆除。因此,公平會認為,這樣的廣告內容涉及虛偽不實、引人錯誤,違反公平法第二十一條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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